”
“不说其他的,各地方衙门每年的判案居然要有定数。如果数量不够,当地的地方官员就要受惩处。这就是害人的恶法!”
“我辈读书人为官,当以宣扬教化为主,怎么能以刑法害人?如果教化宣扬的好,本地百姓民风淳朴、并无案件,难道还要强找几个案件出来才行吗?”
“这就是乱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