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斯越说完这句话就再也没抬过头,连后脑勺都显得格外冷漠。
丁羡愤愤一咬牙,丢下一句:“我等会来搬桌子!”
说完,扬着马尾高傲地走向她的新位置。
“呲啦——”
周斯越的卷子被笔写破了。
窗外知了应景的低鸣了两声。
丁羡换到了正前方第四排,新同桌还是个男生,叫何星文,是今年的中考状元,长得很普通,剪着个寸头,皮肤黝黑,总是穿着一套被洗得泛白又皱皱巴巴的长衣长裤,坐姿十分端正,像个小学生,下课哪儿也不去,就在位子上写题。
这才是“正常”的同桌,而不是周斯越那种非人类。
何星文唯一不同的是,他有点少年白头,光看后脑勺,像个小老头。
可也比那只傲慢孔雀强。
下午孔莎迪过来找她说话,身子半搭在她的桌上,劝她:“真不回去啦?”
课间同学们说话声闹哄哄的,可偏偏就还能听见他半开玩笑跟人调侃的嗓音,穿过人海就这么直戳戳飘她耳朵里。
丁羡耷拉地脑袋伏在桌案上,笔在草稿本上无意识地涂涂画画,表情倔强:“不回去。”
孔莎迪拉长了音,“噢——”,然后伸手拿过她的草稿纸,小声惊呼:“那你写他名字干嘛?”
丁羡猛地惊醒,整个人从位置上弹起,朝着孔莎迪扑过去,劈手夺过她手中的草稿本,一看。
哪有什么名字,一堆鬼画符而已。
孔莎迪得逞奸笑:“你心里有鬼。”
丁羡心不在焉地坐回去,长叹一声:“你好烦。”
孔莎迪瘪瘪嘴:“我只是想提醒你,近水楼台先得月,你放弃了这么好的机会,是你的损失,邓婉婉一看就对周斯越有意思,到时候人被抢走了,你可别哭。”
丁羡满不在乎地鼓嘴,笔在稿纸上狠狠地划下一道,说着:“赶紧拿走,他俩要是成了,我到时候在校门口放俩大礼炮,就当感谢邓婉婉同学牺牲自我为民除害了!”
孔莎迪故意说:“是吗?那我得赶紧买张板凳过几天去校门口看礼花去。”
丁羡侧着眼睛斜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