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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想当年(3)

我还是去杀我僵尸吧早日升到22级,早点拿上修罗,穿上重盔甲到了那个时候,一大帮装备等着我去捡呢!”

连续砍了八九个小时的骷髅,确实对这些骨头架子有些腻要不是中途爆了个魔3手镯出来,怕是早都砍吐了

如今兜里有钱了,自然而然的开始挑肥选瘦了辛苦四五小时,就能赚到一千块钱的活,也开始嫌弃了这要是换到半个月前,刘瑾能把自个儿喷死

然而,兜里的钱一多,人就开始变了,变得偷懒取巧,变得有了选择了

事实上,刘瑾不是真的变懒了,只是想换换口味,换一种怪杀杀,调剂调剂

再说了,理论上来讲,越厉害的怪物,爆出来的东西越好何况,他还想着早日升到22级呢!

手持青铜斧,身穿轻盔甲,威风凛凛的杀入矿洞之中

虽然防御没有增加,可多了三点攻击,杀起僵尸来也容易了些,消耗的药水也稍稍少了一些

嚯嚓!嚯嚓!

雷光闪电劈到身上,威力分毫未减,一下子劈掉21点生命眼见电僵站在怪物堆中,刘瑾只能向后撤退,引着电僵往空旷的地方走,等到四周没了僵尸,这才冲了上去

“老子让你劈我,看你能劈我几次!”

脑门拢共挨了6次闪电,耗去120点生命,才撂倒了电僵这还是因为电僵的攻击速度不如他快,要不然挨的更多

嗷~!

倒地之前,电僵吐出一口尸气;紧接着,地上多了一本技能书——治愈术!

“治愈术!哈哈!终于打到治愈术了芷伤这会儿,应该还没学吧?明天问问她”

虽然大伙没在一起玩,刘瑾心中还是念着他们

‘代练!要是我也可以找人代练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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