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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庐江屯田(3)

江东的人口,以加快开发江东潜力的进程

还有,孙翊想这些流民活下来

都是一样的人,他们也有生存的权力

人应该吃米,不应该吃人,

身为受过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种民族大义熏陶过的孙翊,在他有能力做一些事的时候,他不会视而不见……

孙翊在庐江屯田的具体内容是,孙翊首先将庐江郡内的荒芜田地收为国有,然后再招揽由北方南下的那些流民进行屯垦

种子,耕牛,农具全都由郡守府提供,并且郡守府发出公告,屯田所得每亩收成,官方得6成,屯垦者得4成

这个公告刚一发出去,迅速的传遍了庐江全境,然后向着相邻的淮南一地传去

庐江与淮南境内不仅仅有本地居民,还有许多从北方逃难迁移而来的难民,特别是淮南境内

在这个公告刚刚传出去的时候,皖县外就陆续聚集来了不少的难民

正常来说,难民一般对官府的公告都会先观望一会,毕竟屯田算是个新东西

而且这时候的官府大多也不是好东西

但是这些难民是由北方经过中原迁移到江淮一地来的,感谢曹操的各地屯田政策,这些难民已经见识过中原地区的屯田了,知道这不是虚假欺人

而且曹操肯定是以天子的名义公布的,对于这些难民来说,如今天下还是汉家当政,他们只会以为这是天子下达的政令,如今传到庐江来了而已

还有一点,庐江的屯田政令内容比中原流传的更为吸引他们

孙翊的屯田令中有一项政令,

“耕三年者,授田”

这项政令很简单,只有几个字,但对于这些流民的诱惑力是巨大的

从北方迁来庐江的流民来源地很多,河北、中原、关中等,但其中大部分流民的前身都是在原住地的农民

对于农民来说,什么诱惑力最大,那就是田地了,那简直就是他们的生命

对于这些千里迁徙,朝不保夕,奄奄一息的流民来说,只要能给他们田地,让他们有田耕种,从而有个安身立命的土地,

别说三年内每亩田地的收成只分四成给他们,只要管吃管住,让他们给孙翊白干都行

特别是曹操颁布的屯田制当中,是没有授田这点的

在曹操的屯田制中,土地是国家的,屯田的农民更类似与政府是一种雇佣关系,为政府所雇佣为政府耕种,然后按一定的比例收取粮食收成作为报酬

而且曹操为了有充足的人力进行屯田保证粮食收成,他就把屯田的百姓设为屯田户,而且这个户籍不可更改,并且要一代代世袭下去

但是相应的孙翊却没有限制这点,对于孙翊来说,屯田只是一种临时制度,战时需要而已

没必要把百姓生硬的束缚在土地上,单独设户,还要强制世袭

孙翊认为要想保证社会良性发展,就不能禁锢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上下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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