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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法兰克人的封建法律体系与法兰克君主制发生重大变革之间有何关联(3)

的,他们站出来对主人们的争执进行调解,要求他们必须和平相处但是,人民现在的做法称得上史无前例,我们之前从未见过,他们审时度势,从容不迫地核查法律,并对其中的缺陷加以弥补,他们压制暴动,节制权力

佛雷戴古德和博伦霍特掌权时,采取的措施颇具硬汉之风,既勇猛又粗暴,人们尚未感到惊奇,她们就先生出了警惕之心佛雷戴古德用邪恶来终止邪恶,她以下毒和谋杀为借口去下毒和谋杀,她的行事风格让她策划的谋杀案脱离了公共权力的范畴,更多地停留在私人恩怨中佛雷戴古德做了很多坏事,可更让人畏惧的是博伦霍特面对此种险境,考虑到民事行政问题的严重性比封建秩序更大,人民便不能只是保证封建统治的稳定性,民事行政也不能遗漏再加上民事管理方面的弊病已非一日之寒,所以,我们认为相比于法律方面的弊病,风俗上的弊病是更大的原因,所以说,更危险的是民事管理方面的腐败

通过图尔的格雷瓜的《法兰克史》和其他著作,我们发现,暴虐蛮横的不仅是这个民族,还有它的君主因为整个民族都狠毒暴虐、残忍不公,所以君王们也都是这样的人或许基督教偶尔也能让他们表现出平和的一面,可这不过是因为基督教从不会对凶徒手软圣贤神奇、高洁的事迹只是教会用来自保的手段国王们是因为畏惧神明的处罚才敬拜神明的但是,神明并不会因为他们做下的其他恶事和不公而立即惩罚他们,所以不管是出于鲁莽,还是深思熟虑,他们仍旧作恶多端我在前面说了,凶狠暴虐的法兰克人遭到了同样凶狠暴虐的国王的欺辱,事实正是如此;在抢掠这件事上,他们并不比君王逊色,所以君王们的抢掠和不公,是吓不住他们的在国王的训谕[1913]面前,法律名存实亡所谓训谕,是一种和过去罗马皇帝的敕谕相近的文书国王们如果不是继承了这种习惯,那只能说他们天性如此通过图尔的格雷瓜尔的著作,我们知道,他们杀人不眨眼,被告死前甚至没有辩白的机会他们颁布敕令,不顾法律规定逼人成婚[1914],侵吞遗产,陷害亲属使其失去权利,强迫修女嫁人实际情况是,他们不仅不制定法律,还让现行的法律遭到了重创,以致无法执行

克洛泰尔的敕令对各种弊病进行了纠正:无论是谁,只有经过审讯才能判定罪责[1915];只要法律允许,亲属即可成为遗产继承人[1916];逼迫女子、寡妇、修女成婚的训谕,一律废除;任何人都不能遵照训谕行事,如有违反,从重处罚[1917]遗憾的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这条敕令的第十三条和后面两条已经遗失,不然,我们就能对这条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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