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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长诗一首(3)

一个手无寸铁的群众了,还有没有王法?还要不要法律?还会遵守宪法和《刑法》?还要不要《组织法》了?”

这个时空的法律,宪法里规定,任何一个派别都无权强迫公民加入其中,更无权威胁一个公民,炮派这次和属于违宪,并严重违法了。

炮派微博秒删。

关荫立马贴上截图,并@最高院:“我,关荫,实名举报炮派对我进行人身威胁!作为一个帝国群众,我依法强烈要求最高法宣布炮派为黑社会组织,并依法进行坚决取缔!”

玛德,你够了,你想把炮派彻底整死咋的?

网上一片喜大普奔,既然有人开骂了,执政派不好好利用这个机会,那就太对不起方宗古的智慧了,在悄然的引导下,关荫这首长诗以谁也预料不到的速度被传扬开了。

不少不明真相的网友一看,嚯,有些看不懂啊,这个时候,明白人一解释,吃瓜群众恍然大悟,合着是这么个炮派啊?

好吧,一生黑,没说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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