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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法对各国宗教创建、宗教外事机构的影响(3)

犯流放到国外,可是如此一来,这些人势必转投别国宗教考虑到这一点,一座专门用于避难的城市被修建起来,在司祭长离世之前,犯人可以一直在那儿生活

第四节神职人员

波菲利[1292]说,上古时期人们祭祀神灵的工具只有青草,每个人都在家中完成祭拜,因为这确实非常简单

所有人都想讨得神灵的欢心,这不难理解,于是祭拜仪式日益复杂可是人们忙着耕种,没时间按照所有步骤完成整个祭拜仪式

所以有了特别的祭拜地点人们要打理自己的家,要做家务,同样的,也得有人专门打理这个地方,于是有了教士所以,通常只有野蛮民族才没有神职人员,比如过去的培达尔人和现在的沃尔古斯基人

人们应该尊重为神效命的人,这种观念在某些民族尤为突出,他们还形成了此种观点:除非肉身洁净,否则无法接近神最喜欢的地方,成为某些仪式的主持者

因为在信仰神灵的过程中,需要持续投入精力,所以很多民族都将教士变成了一个独立的阶层,比如埃及人、犹太人和波斯人,他们将某些家族献给神,让他们世代为神效力有些宗教的神职人员不仅要远离凡尘俗世,还要斩断和家庭的联系,比如基督教的某个重要派系

独身戒条造成的后果,并不是我想要讨论的内容有些人认为,如果现实世界的信徒较少,可教士集团的人却非常多,那独身戒条就会带来非常糟糕的结果

就像我们在研究道德问题时,总喜欢讨论那些性质严肃的问题,我们在宗教方面喜欢的也是那些需要投入精力的东西,这是由人类理解能力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独身戒条在某些民族极不适用,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可人们偏偏喜欢独身制度在欧洲,受天气因素影响,某些南部的国家无法恪守基督教教义,可仍旧保留着这一戒条;相反,某些北部国家虽然情欲淡泊,却反对独身除此之外,有些国家只有少量人口,却支持这一戒律;有些国家有大量人口,却反对这一戒律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言论并未针对独身制本身,而是针对独身制扩散度太高的情况

第五节法律应该设立条款节制教士的财富

对于一个单独的俗世家族来说,他们的财产早晚会落到别人手中,而教士所在的家族却永远不会衰亡,他们的财产不会流出,将永远为他们所有

在尘世中,家族的数量越多,属于家族的资产就越多教士集团的数量不应增多,他们的财富也不能没有节制地增长

《圣经·利未记》针对教士资产所做的某些规定至今仍在发挥作用,可是它并未规定过财产的限额,我们并不知道宗教集团最多能收取多少资产

除了傻瓜,人们相信所有人都认为教士没有理由毫无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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